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4〕29号)
一、项目编号:PSCG202400007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聚龙科学中学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至家(深圳)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平南社区植物园路270、272号6023C-8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120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采购公告,5月7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本项目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深圳市超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莱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澳盈科技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不符合国家标准,更不具备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不得生产、销售和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其行为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也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上述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谋求中标,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应予投标无效处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有关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投诉事项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37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