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4〕555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4000432
二、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工学院实验室通风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众沃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张甸镇魏家村金甸路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嘉鸿顺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兴工路8号花样年美年广场3栋604-605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嘉鸿顺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填写的“开户银行电话”的内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表”第6条的应标要求;嘉鸿顺公司在投标文件“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9、符合性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不给予通过符合性检查。
投诉事项2: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即发现了嘉鸿顺公司《投标函》存在明显笔误,却没有书面要求嘉鸿顺公司澄清、说明或补正笔误,中标结果应予撤销。
投诉事项3:交易中心对质疑事项一的答复前后不一,应当变更中标结果。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事项1-3均缺乏事实依据。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