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光财书〔2024〕30号)
投诉人:深圳市国厨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园景花园2栋D单元507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被投诉人2:深圳市光明区第二中学
地 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4491号
相关供应商:广东南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怡心社区誉隆街2号厂房101
投诉人深圳市国厨厨具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关于“深圳市光明区第二中学厨房设备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4000048,下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5月27日受理投诉。
2024年7月4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网收案邮箱:sfjfyk@szgm.gov.cn,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