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4〕125号)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2558

  二、项目名称:移动护理推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联新移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六路创业壹号大楼C栋102-107、209-211室

  被投诉人: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相关供应商:深圳诺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1号路创维创新谷5#D栋201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信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宝岭社区桂芳园26栋凌波居B2002

  相关供应商:深圳润安慧海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新社区民治大道60号恒勤大厦6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信拓公司与深圳诺博公司存在紧密合作关系,信拓公司恶意低价投标,拉低价格分,协助深圳诺博公司中标,涉嫌存在围标串标行为;2.信拓公司技术偏离表存在主观故意负偏离,配合诺博公司完成中标;3.信拓公司具有同类业绩,故意不提供,达到配合诺博公司中标的目的;4.信拓公司、诺博公司、润安公司提供的推车存在多处非正常雷同设计,涉嫌存在围标、串标行为;5.评标委员会评审标准不统一、评分有误,“七、技术规格偏离表”备注5涉嫌对投诉人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4以及投诉事项5涉及的评审标准不统一、评审得分有误,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涉及的“七、技术规格偏离表”备注5涉嫌对投诉人构成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投诉人在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