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鹏发财函〔2024〕11号)


  一、项目编号:DPCG2023000128

  二、项目名称:大鹏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德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葵路219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关于大鹏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PCG2023000128)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亚建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实,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无效,其投标文件应按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清洗保洁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资质等级为甲级,不符合安徽省清洗保洁行业协会及安徽省地方标准《清洗保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其证书虚假、无效。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用户考核评价文件》不属于总体履约评价(验收)文件,且与财政部门下发的履约验收要求不符,专家评审应不得分。

  五、处理决定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