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4〕7号)
一、项目编号:PSCG2023000343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碧岭街道办事处2024年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广誉清香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瓦陶西1号厂房1层-4层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布社区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120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12月26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关于评分项“投标人获奖情况”,评审专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评分要求对投诉人获奖情况进行评审。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且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有关规定,鉴于以上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采购活动继续开展。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坪山区财政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