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深龙华财书〔2024〕7号)

  一、 项目编号: LHADL2023000213

  二、项目名称:观湖街道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州泓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钟一村105国道钟村文化广场侧广州番禺钟村寓意装饰城 B2区二层206号

  被投诉人: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深圳北站西广场深圳通大厦2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观湖街道消防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C包(项目编号: LHADL2023000213, C包, 下称“本项目” )的质疑答复, 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受理该投诉处理的申请。 经调查, 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人请求:1.应判定深圳市泽伟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请求撤销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2.判定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请求撤销深圳市泽伟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中标资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3.判定深圳市泽伟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无效投标,并撤销其在该项目的中标资格。

  投诉人诉称:1.深圳市泽伟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橡皮艇(含舷外机)制造商台州市广悦游艇有限公司为虚构制造商,实际查询该公司并不存在,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2.深圳市泽伟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清单-分项报价表中序号1-橡皮艇(含舷外机)-制造商名称: 台州市光悦游艇有限公司和品牌:兆越。该制造商台州市光悦游艇有限公司和品牌:兆越法定上不存在,我公司质疑深圳市泽伟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3.深圳市泽伟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清单第五页的“(一)核心产品的品牌情况,我公司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为:抢险救援头盔”,此处填写的是产品名称并不是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心产品的品牌。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相应投标文件, 应按照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本机关决定如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在本项目处理过程中,向投诉人发出补正通知书至收到反馈材料之日, 总计10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