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4〕15号)

  一、项目编号:BACG2023000417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翻身床垫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医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燎三路58号1号楼102室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路40号

  相关供应商:国药集团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3008号3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宝安分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对交易集团宝安分公司关于“中标供应商国药集团深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国药集团深圳公司’)投标文件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部分‘8、▲可自主选择翻身循环时间≥3档可调,选择时间10-120分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标”的质疑答复不满。

  投诉请求:1.请求重新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得分进行核定,公开评审委员会对国药集团深圳公司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技术评审评分的具体分数;2.请求有关部门多方求证国药集团深圳公司质疑答复材料及厂家朗辰医疗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24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宝安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