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3〕1157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3000719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深圳河湾流域管理中心深圳河湾支流运维管养项目 (2023年度)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润加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A座11层、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2107J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A座27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沿河北路1002号瑞思大厦 C座四楼整层、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中46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7月26日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8月16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广汇源公司联合体的“抢险队伍”评分点不应得分。
投诉事项2:广汇源公司联合体的“河道管养”业绩以及“河道排口及溯源调查”业绩不应得分。
投诉事项3:投诉人投标文件关于“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响应资料不应扣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一)因采购文件存在违法情形,影响对采购结果的认定,不再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
(二)关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本机关另行作出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上述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可能影响中标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