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3〕26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3000084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水务局2023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福生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宝田路4号B栋105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四、基本情况
龙岗区水务局2023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3000084,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7月13日发布结果更正公告,8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 (重新采购第1次),8月11日发布延期公告,8月13日发布延期公告(二),8月21日发布采购更正公告,8月24日发布延期公告(三),9月6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深圳市福生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生泰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3年9月27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交易中心和采购人龙岗区水务局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关于9月6日发布的招标结果公示评分结果表“广东晟堃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技术评分得分54.8、总分为91.1193排名第一成为中标供应商,对此中标供应商的技术得分是否存在虚假评分或者扣分不实以及评分错误;
1、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满分为57分(“▲”参数28分,非“▲”参数17分、样品评分5分、技术支持5分、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2分)中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合计得分54.8分、实际技术部分扣除2.2分。
2、其中根据招标文件描述“▲”参数总得分28分、评分内容:投标产品▲符号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100分;有负偏离的,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按实际分换算有一条负偏离扣除2.8分。
3、中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实际被扣除2.2分、这也说明“▲”参数全部满足得分28分,但经我司查看中标公司所投的智能中继抽水泵型号为华球JBQ6.5/24,制造商:浙江华球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此型号产品根本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中标公司此产品实际“▲”完全满足,并无扣分情况。
根据代理机构回复,中标公司所提供的华球JBQ6.5/24型号检测报告已经复核未发现技术评分应扣未扣的情况,且已经组织供应商答辩并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此复核不知是否对此项目进行一个详细核查、我司不得而知。
我司对华球公司业务人员提供给我司的华球JBQ6.5/24检测报告反复核对(在华球公司内部网站可查到此报告),并无像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说的检测报告满足技术要求,代理机构以及评审委员是否对我司提供的华球JBQ6.5/24检测报告与中标人检验报告进行过核对检验复核,我司不得而知。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所投的“智能中继抽水泵”型号为华球JBQ6.5/24、存在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检测报告)谋取中标、成交,我公司于浙江华球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同产品型号的检测报告一一进行参数对比,并不能满足招标参数要求,但中标人所投的“智能中继抽水泵”结合质疑事项1完全满足参数要求并无扣分行为,佐证证实提供虚假材料;
1.浙江华球由上海管理局出具的检测报告型号:JBQ6.5/24、封面并无招标文件要求带有CMA以及CNAS标识,以及技术参数第1.1、1.3、1.7均不符合招标要求。
2.除此之外我司有了解到还有另外一份型号:JBQ6.5/24,编号为No.XF2300063、制造商为浙江华球公司的虚假或未经实际检测的虚假报告,且检测机构人员表示其公司出具的编号No.XF2300063真实对单的检测报告数据参数产品并不是智能中继抽水泵。
根据代理机构回复,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编号、检测单位名称、检测时间均不一致并不是编号:NO.Zb202150479的检测报告,且无进一步证据表明中标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我公司已提交华球公司的华球JBQ6.5/24型号检测报告作为真实佐证证据、并且检测报告为真实无误。华球JBQ6.5/24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的报告只有一份、现存还有另一份均不一致的报告、代理机构是否真实的对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核查,还是说仅凭口头描述就断夺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1)我公司提供由华球公司提供给我司的JBQ6.5/24型号检测报告佐证证据是由上海管理局出具,是首批获国家认可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同时也是作为权威国家检测机构依据生产厂家提供的消防相关设备样品检测出的封面无CMA以及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也均根据样品检测出的设备数据参数性能,此份作为权威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最具有真实性,检测时间也是最新的2021年11月,不存在无效佐证。
(2)我公司咨询过华球公司业务人员,只有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号华球JBQ6.5/24才是真实唯一性的检测报告但其参数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并不匹配,并且该产品并无在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做过检测,如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不满足要求的话,就无其他报告能满足。
(3)代理机构回复我司提供的华球JBQ6.5/24报告不能证明佐证中标人提供的就是虚假的报告,那为何回复我公司的答复函中不附中标人的检测报告或由华球公司出具的报告声明来佐证其提交的是真实有效的,我公司仅凭代理机构书面文字描述,也可以说代理机构无进一步证据表明中标人提供的就不是虚假材料,证据不充分,所回复并不成立。
(4)代理机构给我司回复的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与我公司提供的佐证检测资料报告,编号、检测机构、单位时间均不一致,两份同厂家同型号的设备检测机构,设备检测数据时间都不一致、必定其中有一份是虚假资料,不可能也不存在一个产品设备两份不相符的参数性能,而且我公司提供佐证的检测资料是上海应急管理部也是权威国家检测机构出具最真实有效,具备消防泵及消防相关设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报告。
(5)中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数据是否真实以及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具备消防泵以及消防相关设备的检测资格和资格权限。
五、处理决定
综合调查和认定情况,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