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3〕120号)
一、项目编号:BACG202300025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采购全自动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泰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龙岗大道(横岗段)3118号803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路40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汇美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雅园路30号荣诚大厦B栋304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8月9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人深圳市汇美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作为技术参数应答,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承认评分有错但并未作废标处理;2.中标人投标文件对以下参数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不应得分:“▲6检测器为电子倍增器,最大暗电流<1pA”;“3飞行管:飞行距离≤1米”。
投诉请求: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所需时间共计15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宝安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