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3〕1022号)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1553

  二、项目名称:东门校区、初中部食堂设备采购(净水、净菜)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保食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石背路8号坂田集团统建楼101B8-7商铺

  被投诉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7月25日发布采购公告(第二次招标),8月4日发布更正公告(第二次招标)。投诉人就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围绕招标文件中业绩和食材净水设备的技术要求设置存在倾向性,认为本项目采购人设置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评审因素时存在指定品牌的嫌疑。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