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结果公告(深南财书〔2023〕7号)
一、项目编号:NSCG2023000088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学校理化生实验室及辅助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众信联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砖厂新村三巷十四栋一楼
被投诉人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被投诉人2: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学校
地址:深圳市蛇口赤湾港少帝路3号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可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华韵路1号金博龙工业厂区厂房A4层416P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奔放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清林路524号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1号厂房B1004A
相关供应商3:深圳市谷润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7号创新广场C2414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采购公告,6月7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一:采购人套用安徽文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香公司”)的技术条件设定招标文件。投诉事项二:将招标文件清单第49项“教学系统管理软件”的技术参数49.4设置为“关键性技术指标★”,设置不当。投诉事项三: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要求具有倾向性。投诉事项四:可君科技公司、深圳市奔放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放计算机公司”)和深圳市谷润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润轩科技公司”)涉嫌围标串标。
五、处理决定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1、2、3 。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4。
本投诉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另,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等所需时间共计14个工作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