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3〕295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3000134

  二、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FG书院家具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山市大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兴工路78号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3月14日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4月13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注,以不合理条件对其公司进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被投诉人所作出的质疑答复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综合上述调查和认定情况,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该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