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3〕290号)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0509

  二、项目名称:大学窗帘纱窗一阶段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永潮街47号

  被投诉人: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雅虹遮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里街道大磡社区王京坑村87号西710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3月27日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4月13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商务评审环节出现技术性错误,出现应该给分没有给分的情况。投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有效期内认证证书扫描件及相关截图,完全符合得分条件。

  投诉事项2:相关供应商深圳市雅虹遮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虹公司”)提供的全遮光卷帘面料材检测报告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评审委员会存在应该扣分没有扣分的情形;且中标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检测报告。

  投诉事项3:雅虹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手拉导轨”和“三折推拉防蚊纱窗”放置了同一份铝材检测报告,“三折推拉防蚊纱窗”和“手拉导轨”在用途、规格、形状方面完全不同,不能互用。招标文件明确了三折推拉防蚊纱窗和手拉导轨的尺寸和厚度,雅虹公司提供的铝材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公司的上述两项技术得分应该扣除。

  投诉事项4: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质疑复核阶段评审委员会组成不完整,存在评审委员会成员未到齐的情况。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2中关于涉案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投诉事项3中关于涉案报告不能作为两项投标产品证明材料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

  (二)投诉事项2中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资料问题以及投诉事项3中关于涉案报告不符合技术参数标准要求等问题未依法经过质疑,也不属于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起的投诉。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