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宝财购〔2023〕63号)
一、项目编号:BACG2023000170
二、项目名称:沙井街道社区模块化小型消防站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国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福田南路7号皇城广场裙楼3086-A03
被投诉人:深圳市锦泓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2区德至高科创园8A2栋20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5月29日发布采购公告。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6页)-评标信息-3、商务部分-4、同类业绩(权重:6分):“在2021年1月1日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承担过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应急或消防类设备采购项目,每提供1个项目合同的得分33.34%,最高得100%。同一合同不重复积分,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未提供或者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不得分。原件备查。”该项评分项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2023年6月13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函》。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案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02室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9996096),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宝安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