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3〕265号)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0171

  二、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入海排放口巡查技术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公信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光彩新天地公寓09A3

  被投诉人1:深圳华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8楼

  被投诉人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拥有证书情况”关于“有省部级或以上水环境领域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的,得40分”的评分准则设置为“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环保执行情况”关于“投标人未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得100分,否则得0分”的评分准则设置为“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证,投诉事项1、2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事项1、2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