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3〕190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2001301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防腐冰箱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万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丰路25号西美花城4号楼2-2204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江西际海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樟树市城北工业园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万仑公司的“综合实力”为正偏离响应,不应扣分。际海公司投标文件企业综合实力中的专利技术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扣除响应分数。

  投诉事项2:际海公司将本项目核心产品“AGV机器人(辅助遗体搬运)”分包给其他制造商,以联合体投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综合调查和认定情况,本机关决定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1关于际海公司“企业综合实力”部分应予扣分的投诉,驳回投诉事项2的投诉。

  2.投诉事项1关于投诉人“企业综合实力”部分应予得分的投诉成立,但不影响际海公司评分排名情况。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