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3〕8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2000290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德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路31号八卦岭工业区众鑫科技大厦1121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一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商业LOFT2栋1611

四、基本情况

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2000290,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2年7月13日发布采购公告,7月29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深圳市德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隆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8月12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及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一网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网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此外,本机关依法向有关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厂商发出书面调查函,调查核实所需时间共计143个工作日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一网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回复称质疑不成立,其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评定、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真实性。

投诉事项2:德隆公司在评分因素“技术保障措施”提供资料齐全,仅得3.2分,打分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及投诉事项2的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