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福财书〔2023〕30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2000361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华富街道(片区)综合整治和危旧片区改造工作城市更新意愿征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春和景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笋岗西路4001号莲花一村30栋101

  被投诉人1: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    

  地  址:  福田区皇岗路莲花一村18栋北侧附2楼(华富行政服务大厅)

  被投诉人2: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27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7日发布采购公告,12月19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终止公告没有详细说明“重大采购任务调整”的具体情形,且该理由并非法律规定可以终止采购的合法理由,作出的终止采购公告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该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已经基本完成,代理机构依法应当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应当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3:投诉人认为在质疑和投诉期间,采购人擅自安排第三方公司进场,开展相同的意愿征集工作,这是将该采购项目转手他人,侵害其公司合法的期待利益。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人的投诉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

  驳回投诉。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