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华财书﹝2023﹞12 号)
一、项目编号:LHADL2022000234
二、项目名称:福城街道购买小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采购项目(A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诚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龙城大道136号新龙岗商业中心2号楼401
被投诉人:深圳市新有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桂月璐388号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446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2年12月23日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1月2日发布答疑修改公告。1月19日发布重新启动公告,同日发布更正公告。2月8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四、具体技术要求)第2个产品“头灯”货物参数含有设置投标门槛,限制、歧视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2.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四、具体技术要求)第4个产品“手提式强光照明灯”货物参数含有设置投标门槛,限制、歧视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3.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四、具体技术要求)第5个产品“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货物参数含有设置投标门槛,限制、歧视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4.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四、具体技术要求)第21个核心产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按特定企业的产品技术参数编制,指向特定的供应商和特定的产品,货物参数含有设置投标门槛,限制、歧视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5.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四、具体技术要求)第35个产品“隔离警示带”的货物参数含有设置投标门槛,限制、歧视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6.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的(四、具体技术要求)第38个产品“液压开门器”的货物参数含有设置投标门槛,限制、歧视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7.招标文件中多个消防器材货物参数设置“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投标产品提供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原件备查。”,变相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