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3〕52号)

  一、项目编号:SZCG2022000935

  二、项目名称:深圳实验学校初中部开办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莞市智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深大道中路59号五楼

  被投诉人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被投诉人2:深圳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六路四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2年9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10月14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交易中心受理福建金辉翔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翔公司”)的质疑函不合法。理由为此次中标(成交)结果未使金辉翔公司权益受到损害;另,金辉翔公司因未提供资格要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而资格审查未通过,故其无权质疑本项目。2、以投诉人投标产品电热汤锅暂未取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以及暂无3C认证证书为由,对投诉人作出投标无效处理不合法。3、以投诉人投标产品九线制保护控制箱未能提供3C认证证书为由,对投诉人作出投标无效处理不合法。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3属实,投诉事项1、3成立,但未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2。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