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2〕45号)

一、项目编号:CLF0122SZ16QY44

二、项目名称:龙岗街道无人机巡查外包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惠环段)448号同方信息港大厦2208、2209、2210、2211房

被投诉人1: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

被投诉人2: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采购“龙岗街道无人机巡查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LF0122SZ16QY44)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12月8日向投诉人作出《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补正期间,投诉人未向本机关递交补正材料,但于12月13日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的《撤诉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终止本项目的投诉处理。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