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督检查决定结果公告(深财书〔2022〕629号)

  项目编号:SZDL2022001548〔CLF0122SZ08ZC63〕

  二、项目名称:特检基地试验塔升降机采购一批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

  当事人2: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广东裕华兴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对本项目实质性条款进行响应。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合同。

  五、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人民来访接待厅行政复议收案室,联系电话:075-88132145),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