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2〕32号)

  一、项目编号:LGDL2022000174

  二、项目名称:阶梯教室(多功能报告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天能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阳光天健城3栋A座203

  被投诉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一路116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A座401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慧网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翠路6号满京华喜悦里华庭二期12座1901Q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美康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辉路中海康城花园1栋1单元4E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深圳市天能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阳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公司”)关于“阶梯教室(多功能报告厅)”(项目编号:LGDL2022000174,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8月26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深水公司、相关供应商深圳市慧网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网通公司”)、深圳市美康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源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慧网通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投诉事项2:美康源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投诉事项3:美康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应为不合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3的投诉。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及投诉事项2均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合同应当撤销,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