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2〕37号)
一、项目编号:PSDL2022000066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二期)校园文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司南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应人石宝安轻工工业区9栋一层-三层
被投诉人: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深圳北站西广场北区A1单体20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坪山区新合实验学校(二期)校园文化项目”(项目编号:PSDL2022000066)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9月6日受理投诉。
2022年9月16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政府采购投诉撤回申请书》。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坪山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