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南财书 〔2022〕 17号)

  一、项目编号:NSCG2022000106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医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A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8号12号楼2F

  被投诉人1: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9号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一楼西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南山分公司”)关于“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医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A包)”(项目编号:NSCG2022000106,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8月26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1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被投诉人2交易集团南山分公司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并向相关检测机构发出协助调查函。经本机关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针对部分可迁移元素、TOVC、可溶性重金属等参数要求对投诉人苏州德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检测报告中测试结果的评审存在歧义。

  五、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本投诉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