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2〕24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2000127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移动智能采集终端及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5号联通大厦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0号中国移动深圳信息大厦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关于“龙岗区移动智能采集终端及通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2000127,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6月29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交易中心、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移动公司提供的服务网点中有5个网点并不存在,应认定中标无效。
投诉事项2:移动公司中标价格严重不符合行业水平,存在以不合理的低于成本价方式竞标。
投诉事项3:移动公司的终端设备存在“不具备NFC读卡功能的可能性”,而移动公司却进行虚假承诺以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