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2〕17号)

  一、项目编号:LGDL2022000119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吉华街道城中村电气线路检测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金安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植物园路144号翠华达工业厂区办公楼6楼601室

  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投诉人深圳市金安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安宏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吉华街道城中村电气线路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GDL2022000119,二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7月28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远东公司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吉华街道城中村电气线路检测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不符合法规程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的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