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深龙财书〔2022〕18号)
一、项目编号:LGCG2022000172
二、项目名称:龙岗中心医院支气管导航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希思美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下李南路73号东久创新科技园二期7栋B1101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希思美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思美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关于“龙岗中心医院支气管导航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2000172,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7月6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及采购人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龙岗中心医院”)发出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2年7月26日向柯惠医疗器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德迈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医达极星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发出调查函,并于2022年9月2日组织专家论证。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采购人答复质疑事项1“具备独立电磁定位板或可旋转磁场发生器,电磁定位板或可旋转磁场发生器尺寸:长度≤565mm,宽度≤475mm。市场有Veran、医达极星医疗、美敦力等品牌产品符合该项要求。故此项不做修改。”采购人以上答复内容,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证明,便否决希思美公司质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
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