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坪财书〔2022〕31号)
一、项目编号:PSCG2022000076
二、项目名称:坪山区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4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澳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十二甫新街15号三楼自编301
被投诉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沙坣社区东纵路145-147号801B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坪山区妇幼保健院住院综合楼医疗设备购置项目24包”(项目编号:PSCG2022000076)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6月16日受理投诉。
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投诉人和其它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并向相关方进行调查取证以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投诉事项1:关于采购标的“高频呼吸机”,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江苏奥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AV—2000B2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不能适用于婴幼儿,更无适用于婴幼儿的高频通气模式。而采购标的为“适用于婴幼儿高频及常频机械通气抢救使用”的高频呼吸机,即该公司所投标的呼吸机在技术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且在配置方面不具备“HFO高频通气模块”,不符合招标要求,应作相应的处理。
投诉事项2:关于采购标的“呼吸机(MR)”,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江苏奥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AV—2000B2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不能适用于核磁共振室,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误差响应行为。
投诉事项3:关于采购标的“高频呼吸机”,广州康桦欣贸易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深圳市普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Boaray 2000D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不是“高频呼吸机”,无高频通气模式,在技术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诉事项4:关于采购标的“呼吸机(MR)”,广州康桦欣贸易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深圳市普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Boaray 2000D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不能适用于核磁室,在技术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诉事项5:关于采购标的“高频呼吸机”,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Infinity Acute Care System Workstation Neonatal Care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没有“无创高频通气模式”,不符合招标要求。
投诉事项6:关于采购标的“高频呼吸机”,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Infinity Acute Care System Workstation Neonatal Care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容量保证潮气量设置范围”无法设置到0.1ml,不符合招标要求。质疑处理阶段原评审委员会扣分不合理。
投诉事项7:关于采购标的“高频呼吸机”,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Infinity Acute Care System Workstation Neonatal Care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呼气阀不具备恒温加热功能,不符合招标要求。
投诉事项8:关于采购标的“高频呼吸机”,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Infinity Acute Care System Workstation Neonatal Care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高频通气采用阀门阻断式技术,不符合招标要求。
投诉事项9:关于采购标的“高频呼吸机”,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Infinity Acute Care System Workstation Neonatal Care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常频通气模式下,流量触发设置范围最低为0.2L/min,且无容量触发设置,不符合招标要求。质疑处理阶段原评审委员会扣分不合理。
投诉事项10:关于采购标的“呼吸机(手术室)”,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Evita V300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不具备“永久性流量传感器”,在技术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诉事项11:关于采购标的“呼吸机(手术室)”,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Evita V300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采用热丝式接触式流量传感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非接触式”条件,且采样频率无法达到2000次/秒,采用的热丝式流量传感器属于消耗品,因存在重大误差响应行为应予废标。
投诉事项12:关于采购标的“呼吸机(手术室)”,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Evita V300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只具备一个旋钮,没有控制潮气量、压力、呼吸末正压、呼吸频率、氧浓度的直接旋钮,且无吸气末屏气和呼气末屏气快捷键,不符合招标要求。质疑处理阶段原评审委员会扣分不合理。
投诉事项13:关于采购标的“呼吸机(手术室)”,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Evita V300型呼吸机,该款呼吸机无压力触发功能;电池最多使用30分钟;吸气压力为1—95cmH20;支持压力为0—95cmH20,不符合招标要求。质疑处理阶段原评审委员会扣分不合理。
投诉事项14:关于采购标的“ICU多功能抢救床(专用床)”,上药华西(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所投标的为八乐梦床业(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CA—69型医用电动病床,该款病床床板为冷轧钢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质疑处理阶段原评审委员会扣分不合理。
投诉请求:重新招标。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2、3、4、6、9、10、12、13、14部分成立;投诉事项5、11不成立;投诉事项7、8成立。
(一)针对以上不成立的投诉部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有关规定,驳回该部分投诉。
(二)针对以上成立的投诉部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规定,鉴于以上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机关向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所需时间为19个工作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