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福财书﹝2020﹞73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0177925
二、项目名称: 新沙小学普通课室课桌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路2号
当事人2: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三楼
当事人3: 广东佶粤智能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仙湖社区畔山路85号叮叮电商大厦(即原来的劳动局宿舍楼)112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情况反映人关于“新沙小学普通课室课桌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TCG2020177925,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情况反映材料。反映人称,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广东佶粤智能实业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应标情形。受理该情况反映后,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关于佶粤公司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响应为“无偏离”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应标的问题
根据情况反映人反映材料,本机关查阅了该项目招标文件、佶粤公司的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评审报告等相关资料。调查发现:
1.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二、技术需求 序号1“固定式梯形巧课桌椅”技术要求第18项(P19)规定:“课椅结构稳定......耐老化性(经240小时试验后,检测结果外观颜色无变化)等均符合相应标准”。经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确认,佶粤公司此项参数评审过程中得分为满分1分。本机关调查发现,佶粤公司投标文件附件13 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该项参数偏离情况显示无偏离。但佶粤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为C18-WT0490的检测报告(P100)中,未发现“课椅耐老化性(经240小时试验后,检测结果外观颜色无变化)”检测项目。因此,佶粤公司此项参数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专家此项评审有误。
2.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二、技术需求 序号2 “ABS储物柜”技术要求第6项(P19)规定:“......提供ABS储物柜ROSH六项(镉、铅、汞、六价格、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PBDEs)原材料测试报告(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任意级别皆可)检验报告佐证)”。经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确认,佶粤公司此项参数评审过程中得分为满分1分。经查,佶粤公司投标文件附件13 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该项参数偏离情况显示无偏离。但佶粤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HAEC1907443502的检测报告(P112),并非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其投标文件提供的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出具的编号为SQ1909795的检测报告(P118),检测项目无“六价格、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PBDEs)”。因此,佶粤公司此项参数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专家此项评审有误。
3.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二、技术需求 序号2 “ABS储物柜”技术要求第9点”(P20)规定:“......搁板、顶板、底板承载力不小于1.5kg/dm2,拉门使用循环次数不小于40000次,锁具装置循环使用次数不小于5000次。”经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佶粤公司此项技术参数得分为满分3分。本机关调查发现,佶粤公司投标文件附件13 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该项参数偏离情况显示无偏离。但佶粤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国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出具的编号为SQ1909795的检测报告(P118)检测结论载明:“本次委托检测共检11项,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检测依据的要求。”经核对,上述11项检测项目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搁板、顶板、底板承载力”“拉门使用循环次数”“锁具装置循环使用次数”的检测。因此,佶粤公司此项参数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专家此项评审有误。
综上,佶粤公司确实存在投标文件部分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但在投标文件附件13“技术规格偏离表”偏离情况一览填写“无偏离”的情形。因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供应商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填写与实际响应情况不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佶粤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存在伪造、变造等提供虚假材料情形。佶粤公司“技术规格偏离表”偏离情况填写为“无偏离”,实际上仅为佶粤公司就投标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观判断。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佶粤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关于佶粤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延长质保期声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
经查,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二章 项目资料 表二《评审细则》 综合实力部分序号3 “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情况”(P15)规定:“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的前提下,所有产品每延长1年质保期的,得0.5分,最高2分。证明文件:提供延长质保期的说明函”。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 总则 2定义2.13项(P52)载明:“质保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产品不能使用时,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2.14项(P52)载明:“保修期,系指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时,中标供应商可收取费用,同时提供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质保期期满之日起计算。”经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佶粤公司此项得分为满分2分。
本机关调查发现,佶粤公司投标文件附件11 延长质保期说明函(P84)承诺内容为:“免费保修期满以后,对用户单位使用的常规消耗材料,我公司可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并保证所供耗材产品不高于市场销售价。同时提供维修、更换以确保产品正常使用的时间期限。此时间期限从免费保修期期满之日起计算,为期5年。”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仅在保修期内非使用者人为破坏情况下的产品维修、更换可收取费用。因此,佶粤公司提供的“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情况”的承诺,实际上是对保修期的延长,而非质保期的延长。佶粤公司此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不应得分。评审专家此项评审有误。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审专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该项目因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导致中标供应商佶粤公司投标文件中本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事项被错误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得分,且该错误影响了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因此,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1.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2.针对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问题,另行调查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0年 12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