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的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深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的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集中采购目录外但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保密、应急项目,以及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考核内容主要是:(一)基本情况,包括内控建设、系统建设、收取保证金、服务费用等;(二)采购活动开展情况,包括采购程序执行、采购政策落实、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现场管理、质疑答复处理、信息发布、档案管理、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卖场管理等;(三)有效投诉和责令整改情况;(四)营商环境及改革创新,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和透明度评估情况、推进改革创新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25〕9号)等规定,深圳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开展本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分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查和现场考核两个阶段。其中,现场考核采取随机抽查采购项目档案、检查信息化系统、与相关工作人员座谈调查和问题反馈沟通座谈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集聚优势,保障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稳健推进,不断探索降低交易成本,全力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深化政府采购领域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改革,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保障重大民生项目,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我市政府采购指标在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荣获“四连冠”。
存在问题:(一)个别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够规范;(二)个别项目质疑处理有待改进;(三)部分项目档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四)部分信息系统建设不够完善。
六、考核结果
根据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A级。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深圳市财政局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了考核情况通报,要求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二)依法进行质疑处理;(三)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四)切实完善系统功能。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