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的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深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的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服务费用收取情况、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项目的程序规范情况、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情况、开评标现场管理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系统建设情况、质疑答复处理情况、信息发布情况、框架协议采购情况、电子卖场管理情况、有效投诉情况、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改革创新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24〕16号)的规定,深圳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开展本次考核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工作分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查和现场考核两个阶段。其中,现场考核采取随机抽查采购项目档案、观摩现场开评标情况、检查信息化系统、与相关工作人员座谈调查、网上问卷调查和问题反馈沟通座谈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工作成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履行集采机构职能,完成采购工作任务;完善交易制度体系、编制政府采购办事指南,统一全市交易规则;建设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加大普法宣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率和投诉率下降,质疑答复依法处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时间缩短,持续提高采购效率;协助制定采购标准,打造家具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标杆。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二)部分项目质疑处理不到位;(三)部分项目档案保存不完整。
六、整改要求
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深圳市财政局向被考核对象发出了考核情况通报,要求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不断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质量;(二)进一步加强评审现场管理;(三)持续提高质疑处理质量;(四)切实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五)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六)加大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