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决定书(深光财书〔2023〕13号)

  当事人1: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

  当事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一、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3年6月2日收到《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协助〈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多功能报告厅演艺提升采购项目〉候选中标人检测报告复议的函》。采购人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下称“采购人”)向我局反映在“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多功能报告厅演艺提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3000059,下称“本项目”)中,中标人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下称“创辉鸿公司”)“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采购人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并提供了案涉检测报告出具单位向其出具的《关于检测报告的说明》。

  本机依法启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程序,经调查核实,现已办理终结。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为调查核实本项目有关情况,本机关依法调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创辉鸿公司投标文件以及本项目评审资料进行书面核查,并组织专家对创辉鸿公司投标文件中列放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230413011、WT230413012)进行论证。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方可得分的指标项共计19项,其中重要技术参数13项,一般技术参数6项,具体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一、音频系统

1.1扩声部分

5

返听音箱

▲5、链接插座:音箱左右采用左右连通式技术,音箱左右两侧各不少于2个 NL4MP(在两只并联使用时,可左进右出连接,不影响舞台画面感)【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1.2功率放大部分

7

辅助功放

▲3、内置不小于6路220V电源时序输出插座解决其他音频设备供电需求;【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4、功放具有远程控制端口,支持有线和无线远程控制该功放和内置的不小于六路电源时序输出开关机;【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7、前面板内置LCD显示不少于工作温度、日期、时间、工作电压;【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8、不少于2个日期时间参数设置按钮;【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1.3处理部分

4

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

2.不小于3个RJ45网络端口,用于PC通过软件控制设备,和AES/EBU数字信号输入输出,同时支持RS-485通讯;【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3.自带USB录播接口,通过该USB端口插入U盘可实现录播功能,设备支持WAV无损音乐格式播放与录制,在设备软件界面可设置USB播放、录制的具体功能,且播放、录制音量控制在软件界面采用仿真调音台推杆控制技术,并可设置播放最大增益值:-72dB-12dB可调,直观实用。【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4. 自带一个远程控制端口,与功率放大器及电源时序器通讯并控制其开关机;【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6.输入选择:每路输入通道在软件界面可选择除Analog(模拟信号)之外还有不小于Dante、CobraNet、AES/EBU、MADI、Ethersound、Optical、Coaxial、N-net、Sine、Pink、White等多种数字信号和测试信号输入供用户根据系统搭建调试需要选择;【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7.输出选择:每路输出通道在软件界面可选择除Analog(模拟信号)之外还有不小于Dante、CobraNet、AES/EBU、MADI、EtherSound、Optical、Coaxial等数字信号供用户根据系统搭建调试需要选择;【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9.设备控制:可通过IPAD、智能手机、PC无线控制音频处理器的模式切换及内部处理单元的开关;【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7

电源时序器

▲4、控制端口:机器后面板具有不少于1路RS-232通讯端口,通过本端口可通过电脑软件控制设备开关;不少于2个网络级联控制端口(LINK IN、LINK OUT),实现多台设备级联控制;不少于1路Remote switch远程控制端口,可与本品牌中音频矩阵处理器及其他设备联动通讯,实现有线和无线远程控制该电源时序器开关机;【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1.4音源部分

8

无线手持话筒(一拖二)

▲2.整机不少于32组频率可选,每通道不少于301个频率可调,共不少于602个通道可调。【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3.采用发射与接收红外线自动对频技术。【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1.5中控部分

4

无线数据

终端

7.▲安全性要求: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本醚)检测合格。【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二、灯光系统

2.1面光灯

1

LED成像灯

1.灯珠规格:不小于300W(3200K色温)【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7.控制:手动控制,DMX512控制模式【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2.4顶光

2

LED平板灯

6.调光:0-100%线性调光平滑无闪烁【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7.灯珠数量:不少于600颗【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需体现对应参数,原件备查】

  (二)创辉鸿公司的响应情况

  创辉鸿公司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对“返听音箱、辅助功放、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电源时序器、无线手持话筒(一拖二)、无线数据终端”等产品的技术要求均响应为“无偏离”,对“LED成像灯”“LED平板灯”中需提供具备CNAS和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证明的4条参数响应为“负偏离”。

  创辉鸿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编号为WT230413011的《检测报告》,用以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无线数据终端”产品“7.▲安全性要求”指标项的技术要求;提供了编号为WT230413012的《检测报告》,用以证明其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中“返听音箱、辅助功放、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电源时序器、无线手持话筒(一拖二)”带“▲”指标项以及“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第2项和第9项指标项的技术要求。

  (三)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分情况

  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确认,创辉鸿公司技术商务部分得分59分,其中“无线数据终端”产品“7.▲安全性要求”指标项、“返听音箱、辅助功放、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电源时序器、无线手持话筒(一拖二)”带“▲”指标项以及“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第2项和第9项指标项均得满分。

  (四)本机关调查认定情况

  关于创辉鸿公司提供的2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230413011、WT230413012)能否证明其投标产品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指标项的技术要求。本机关调查和认定情况如下:

  1.关于编号为WT230413011的《检测报告》

  经查,《检测报告》第1页“检测依据”显示“1.企业技术要求;2.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抗电强度(5.2,按客户要求)”,“检测结论”显示“所检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虽《检测报告》第2页“样品和试验描述”中“试验项目汇总表”第2项“企业技术要求*”显示为“合格”,但《检测报告》全文中未明确“企业技术要求”所指向的内容。《检测报告》第5页“检测报告”中也未体现“企业技术要求”内容,仅能体现所检测产品“抗电强度”符合GB4943.1-2011第5.2条要求,《检测报告》第6页“注意事项”第7点明确显示“标记‘*’的项目不在本实验室CNAS或CMA认可范围内,部分数据可能来源于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故《检测报告》第2页“企业技术要求*”虽判定为合格,仍无法证明《检测报告》所检测产品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再查,虽《检测报告》第3-4页“四、其他说明”处显示关于“无线数据终端”的技术参数,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线数据终端”产品“7.▲安全性要求”指标项的技术要求完全一致。但《检测报告》“四、其他说明”内容不能判定为“企业技术要求”,也不能证明“四、其他说明”所涉产品的技术参数属于《检测报告》检测事项。故“四、其他说明”所涉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事项和检测结论无关,无法证明《检测报告》所检测产品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同时,结合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检测报告的说明》,该检测机构已经明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230413011)仅对所检测产品的“抗电强度”进行了测试,《检测报告》中的“企业技术要求”系报告模板中的内容,送检客户未要求其进行“企业技术要求”判定。

  因此,创辉鸿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230413011)无法证明所检测产品的已检测参数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无线数据终端”中“7.▲安全性要求”指标项的技术要求,其投标文件中涉及需检测报告证明的技术参数不应得分,评审专家此项评审有误。

  2.关于编号为WT230413012的《检测报告》

  经查,《检测报告》第1页“检测依据”显示“1.企业技术要求;2.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抗电强度(10.3,按客户要求)”,“检测结论”显示“所检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虽《检测报告》第2页“样品和试验描述”中“试验项目汇总表”第2项“企业技术要求*”显示为“合格”,但《检测报告》全文中未明确“企业技术要求”所指向的内容,《检测报告》第5页“检测报告”中也未体现“企业技术要求”内容,仅能体现所检测产品“抗电强度”符合GB8898-2011第10.3条要求,《检测报告》第6页“注意事项”第7点明确显示“标记‘*’的项目不在本实验室CNAS或CMA认可范围内,部分数据可能来源于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故《检测报告》第2页“企业技术要求*”虽判定为合格,仍无法证明《检测报告》所检测产品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再查,虽《检测报告》第2-4页“四、其他说明”处显示关于“音响、功放、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电源时序器、无线手持话筒”的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返听音箱、辅助功放、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电源时序器、无线手持话筒(一拖二)”等带“▲”指标项的技术要求完全一致,与“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第2项和第9项指标项的技术要求完全一致。但《检测报告》“四、其他说明”内容不能判定为“企业技术要求”,也不能证明“四、其他说明”所涉产品的技术参数属于《检测报告》检测事项。故“四、其他说明”所涉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事项和检测结论无关,无法证明《检测报告》所检测产品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同时,结合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检测报告的说明》,该检测机构已经明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230413012)仅对所检测产品的“抗电强度”进行了测试,《检测报告》中的“企业技术要求”系报告模板中的内容,送检客户未要求其进行“企业技术要求”判定。

  因此,创辉鸿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230413012)无法证明所检测产品的已检测参数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返听音箱、辅助功放、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电源时序器、无线手持话筒(一拖二)”等带“▲”指标项的技术要求,无法证明所检测产品的已测试参数符合“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第2项和第9项指标项的技术要求,其投标文件中涉及需检测报告证明的技术参数不应得分,评审专家对上述指标项的评审有误。

  3.本机关认定情况

  综上,创辉鸿公司关于招标文件“五、技术要求”“无线数据终端”产品“7.▲安全性要求”指标项、“返听音箱、辅助功放、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电源时序器、无线手持话筒(一拖二)”带“▲”指标项以及“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第2项和第9项指标项的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作负偏离扣分处理,评审专家对上述指标项的评审有误。

  本项目评审中,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导致中标供应商创辉鸿公司投标文件中本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事项被错误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得分,存在未尽审慎评审职责的情形,违反《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影响了本项目采购的公平、公正。

  三、处理决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对本项目予以废标。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光明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