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决定书 (福财书〔2023〕29号)
一、项目编号: FTCG2022000341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教学设备及架空层LED屏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 深圳市友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创华商业中心B座401
当事人2: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技术教育中心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1020号
当事人3: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27楼)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3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4月12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友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诚公司”)关于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五、新风及纳米墙 1 柜式空调机”的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作负偏离扣分处理。扣分后友诚公司并非本项目第一名,其中标资格无效。
本项目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尚未签订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的收案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机关大楼504室,联系电话:0755-82918520),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