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取消夏昕晖、夏丽天、张少伟、柯伟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决定
深财购〔2018〕7号
夏昕晖、夏丽天、张少伟、柯伟群:
在深圳市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龙岗区第六人民医院内镜外科型电外科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LGCG2017144625)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在对投标供应商深圳市国亿宏实业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评审中,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没有履行客观、公正的评审义务,被投标人提出质疑,且被证实评审工作存在明显错误,影响了中标结果。我委于2017年9月5日发出《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的告知函》(深财购函〔2017〕3029号),夏昕晖、夏丽天在签收后提出了书面申辩。经审查,申辩理由不成立,我委不予采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委决定取消夏昕晖、夏丽天、张少伟、柯伟群的评审专家资格,记入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列为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评审专家网络管理平台予以通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