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福财书〔2026〕51号)
一、当事人:深圳市赛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六路泰然科技园213栋四层A
二、基本情况
深圳市赛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凌伟业公司)参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组织的“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八一慰问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TCG2025000069)的政府采购活动。
经查,赛凌伟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5份虚假业绩合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赛凌伟业公司已构成“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财规〔2022〕2号)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列12第Ⅱ档标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赛凌伟业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赛凌伟业公司作出处罚,处罚内容如下:
1.罚款人民币35,283.60元;
2.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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