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1344号)

  一、当事人:广东相汇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四村工业区富临路1号A栋

  法定代表人:陈*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3J3R96T

  二、基本情况

  广东相汇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汇公司)参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深圳市中医院光明院区实验类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4001821,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相汇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10份检测报告。经核查,上述10份检测报告均为虚假资料。

  综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相汇公司已构成“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财规〔2022〕2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将相汇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相汇公司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33677.8元。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