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1168号)

  一、当事人:广东相汇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河清四村工业区富临路1号A栋

  法定代表人:陈*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3J3R96T

  二、基本情况

  广东相汇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汇公司)参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宿舍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4001644,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相汇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了2份成交通知书和2份验收报告。经核查,上述四份材料均为虚假资料。相汇公司亦承认上述四份材料均系由该公司员工通过图像处理软件制作。

  综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相汇公司已构成“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深财规〔2022〕2号)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将相汇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相汇公司处罚如下:

  1.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活动一年;

  2.罚款人民币73,181.85元。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