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124号)
一、当事人:深圳市好口味果菜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社区皋平路2号E栋301-1
法定代表人: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467916
二、基本情况
深圳市好口味果菜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口味公司”)参与“运动员饭堂物资配送(龙岗校区)”(项目编号:SZDL2023000270,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预算金额9,880,000元。好口味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为“不一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好口味公司构成“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结果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将好口味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好口味公司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98,800元。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