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 “布吉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深圳市水务局申请“布吉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布吉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9079.4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布吉一期设计处理规模20万吨/天,其出水水质指标中的COD、氨氮、TP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的V类水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布吉一期与布吉水质净化厂二期(下称“布吉二期”)为同一进水口,进水将按照布吉一、二期设计规模之比进行调配,并确保布吉二期的处理量不低于其协议保底水量(或基本水量)要求。

  项目运营范围还包括污泥的处理处置,上盖公园、地面附属景观休闲及健身设施(即布吉污水处理厂附属公园)的运营管养。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1年,服务期限期满后,市水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续签1次延长服务期限1年,最多续签2次。市水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市水务局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支付费用,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污水处理服务相关要求:

  1)进水水质设计标准

  水质指标

  BOD5

  (mg/L)

  CODcr

  (mg/L)

  SS

  (mg/L)

  TN

  (mg/L)

  NH3-N

  (mg/L)

  TP

  (mg/L)

  设计进水水质

  160

  300

  250

  35

  30

  4.5

  2)出水水质标准

  布吉一期出水水质指标中的COD、氨氮、TP须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的V类水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出水指标如下:

  水质指标

  BOD5

  (mg/L)

  CODcr

  (mg/L)

  SS

  (mg/L)

  TN

  (mg/L)

  NH3-N

  (mg/L)

  TP

  (mg/L)

  粪大肠菌群

  (/L)

  设计出水水质

  10

  40

  10

  15

  2

  0.4

  1×103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布吉一期全地下式水质净化厂项目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为择优选择具有足够实力的运营单位,同时兼顾公平,建议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当前在我市具备运营全地下或半地下水质净化厂经验满一年的运营单位参加。

  这三家公司目前均运营着单座规模达到20万吨/日及以上的半地下或全地下的水质净化厂,连续稳定运行满一年,运营经验丰富。此外,为充分择优选优,避免恶意低价供应商中标,建议仍参照公开招标做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竞争性谈判。

公示期限:从20200108日起至2020年0114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1717 

  联系电话:83072033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48110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