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度工作的考核情况

  据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市财政组织考核组于2018年9月19日至21日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度采购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总体上,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我市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我市财政预算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圆满地完成了2017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

  2017年,该中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428个,采购预算97.91亿元,节约资金7.73亿元,节资率7.9%。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4.78%、28.54%。采购规模大幅攀升,再创历史新高。中心全年完成2481个开评标项目,占总项目数45.71%,采购预算85.16亿元,占采购规模的86.97%;其中, 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有147个,采购预算35.21亿元,同比增长43.66%。

  2017年,该中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电子系统功能;加强合同履约抽检和合同备案工作;加强了评标现场评审管理工作;加大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中心采购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标准化管理亟待加强;二是,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采购效率和评审现场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财政要求该中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制定归档标准,提高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水平;二是贯彻新法规,及时更新修订招标文件模板;三是严把质量关,不断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四是加强评标现场管理,确保专家评标过程公平公正;五是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六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及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