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相关设备采购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龙岗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19194391

二、项目名称:龙岗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相关设备采购

三、项目概况:

   
龙岗法院审判法庭主体工程作为龙岗区的“交钥匙”工程,于2018年12月底正式移交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为一栋地下2层、地面12层高的综合审判业务建筑,主要由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档案存储库、核心机房及配套运维中心、指挥中心、审委会会议室、视频会议、多功能会议室等各类业务场所组成。
审判法庭主体工程交付时包含了大楼机电系统和部分弱电系统,其中弱电系统主要包括综合布线、公共广播和消防系统,其中公共广播和消防系统相对完善,基本能满足使用需求,综合布线则按照普通政府办公楼宇的要求设计及实施,不能满足审判庭、指挥中心、羁押区、审委会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室等专门功能区的需求,另尚未部署门禁、监控、报警系统等必要的弱电子系统。
龙岗法院院本部现办公楼与审判法庭主体工程4楼通过连廊相连接,信息化建设需综合考虑新旧两栋大楼的信息化设施整体规划,经深化设计,审判法庭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包括基础网络设备、基础通讯设备、核心机房建设、室内外安防设备、法庭配套设备、会议室配套设备、公共显示设备、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大楼信息化配套工程,充分考虑与现有信息系统的兼容和互通,实现两栋大楼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建设目标
龙岗法院2018年受理案件量已突破6万件,为推动大楼整体尽快使用,增进资源共享,提高信息传递速度,节约诉讼资源,方便群众诉讼,龙岗法院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的建设目标如下:
1.满足龙岗法院审判法庭基本业务工作需求
龙岗法院审判法庭大楼为专门的审判业务场所,功能区主要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合议室等区域组成,覆盖从立案、调解、庭审、信访在内的整个业务流,大楼的信息化系统必须满足上诉各项工作的对应需求,并在此基础上达成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司法公开力度等目标。
2.符合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信息化配套需求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年底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本项目的一个重要建设目标就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实现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既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又避免重复劳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
3.满足法院信息化3.0建设需求
信息化3.0建设是最高法院周强院长于2015年8月初提出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最新目标。其核心思想是:逐步提升整体信息化业务协作水平,解决信息共享不充分、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等问题,建立扁平化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创新驱动,构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网络法院、阳光法院和数字法院,坚持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打造各信息子系统协同合作、集中管控的法院信息化应用生态圈。本项目的建设必须为上述目标打下扎实的基础,提升龙岗法院信息化整体建设水平,实现部分信息化3.0建设目标功能。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采购预算:36721100.00

采购条目流水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单位:元)

数量

单位

380663374

2019年龙岗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

36721100.00

1.0

合计(单位:元): 36721100.00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龙岗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础配套工程项目(375301544):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10月08日 19:002019年10月24日 09:30 时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 答疑事项
            2019年10月17日 10: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疑问。2019年10月18日 18:00 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4.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0月24日 09:3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9年10月24日 09:30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6. 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19年10月16日09:30
    踏勘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8号龙岗人民法院
    踏勘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李艺荣,28923123,18688826731
    投标人代表现场勘查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踏勘后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
     

八、重要提示:

  1.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cgzx.sz.gov.cn),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 关于投标保证金:
    (1)自2019年8月15日起,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采购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因受到处罚被锁定权限的注册供应商除外)开放投标权限;
    (2)保证金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0755-83777853
    网上操作咨询:83948100,83938584,83938599(若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
    注册咨询:83938966
    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2.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市)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8号
    项目联系人:蔡学武
    联系方式:0755-28923733

十、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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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