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申请“深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案件办案中心改造 ”项目采用资格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案件办案中心改造 项目预算金额:718.53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为加快启动市局扫黑除恶办案基地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市局扫黑除恶攻坚队进驻办案基地开展工作,市发改委安排我局扫黑除恶案件办案中心改造项目的政府投资718.53万元,用于办案中心的结构加固、消防改造等专业工程。 |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中饰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鑫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扫黑除恶工作的紧迫性、涉密性,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意见》精神,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杜绝工程施工期间被秘密安装窃听设备的可能性,避免泄露办案基地信息、案件数据信息和侦查技术手段等警务工作秘密,以及产生不利舆情等,故扫黑除恶攻坚队案件办案中心的相关工程采购不宜公开招标。综合考虑工程建设的紧迫性、涉密性,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深圳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案件办案中心改造”项目,推荐履约评价和工程业绩较好的,并具有结构加固、消防工程甲级资质的深圳市中饰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建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鑫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采购谈判供应商。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12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公安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 联系电话:84464132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57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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