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艺家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东莞市华艺家具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村


基本情况:东莞市华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艺公司)参加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办公家具”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7155557,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经评审,华艺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346,769元。华艺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一份《环境产品认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0991,检验单位名称: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纺织工业南方科技测试中心)。经向上述检验单位所属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实,该《检验报告》为虚假材料。另查,华艺公司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还参与了“宝龙街道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LGCG2017147736)、新校区办公家具项目(编号:SZCG2017153703)两个项目的采购活动,并在上述两个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该份虚假的《检验报告》。以上事实有本项目及相关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检验单位的书面复函等材料为证。综上,华艺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的情形。本机关已作出《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深财书〔2020〕549号)并已送达华艺公司。华艺公司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且申请听证。经研究,华艺公司申辩理由不成立。


处罚结果: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人民币106,935.38元(本项目采购金额5,346,769元×20‰=106,935.38元);取消其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的资格。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日期:2021-04-07 00:00:00


处罚日期截止时间:


执法单位:深圳市财政局


文号:深财书〔2021〕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