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本级采购人现场检查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按照《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深财购〔2019〕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决定于近期对部分市本级采购人开展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市本级采购人落实《管理办法》、完善内部制度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1.市本级采购人内部制度制定情况;2.政府采购归口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3.应当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落实情况;4.官方开通政府采购栏目情况;5.合同公告情况;6.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情况;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8.与采购人进行座谈,了解采购人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执行《管理办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优化完善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要求,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产生,包括: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深圳市红十字会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信访局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755-83938505。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