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如何续签采购合同

2020-06-18

  咨询标题:

  政府采购项目如何续签采购合同

  提问日期:

  2019.9.10

  类型:

  咨询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咨询内容:

  市民咨询:政府采购项目在什么条件下可续签合同。由于预算调整,是否可调整合同金额,与中标单位续签?

  回复内容: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优质服务合同是指在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中履约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合同。对优质服务合同的供应商可以实行续期奖励机制。优质服务合同续期的,由采购人在原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优质服务合同可续期二十四个月,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因此,优质服务合同可在原合同到期日前六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续签合同,我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办理。同时,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合同金额属于实质性内容,因此不能改变。我局已于2019年9月10日联系咨询人,告知上述内容,咨询人表示满意。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