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再次征求《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第二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我局在充分听取各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调整了部分评定分离制度设计,现已形成《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第二稿)》,调整内容详见修订说明。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因本办法属第二轮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0月8日前(十个工作日)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此函。

  附件:1.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第二稿)

  2.修订说明

  (联系电话:83938810)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