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中央空调更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规定情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2018年龙岗区法院中央空调更新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法院中央空调更新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院中央空调更新采购工作,根据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要求,我院拟对中央空调更新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经核,我院旧中央空调使用年限过长,故障率较高,维护费用过大,现计划开展2018年度的中央空调更新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经费预算为人民币300万元。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纳百汇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广信机电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启晨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泵房基础的特定性以及中央空调旧改的特殊性,且考虑到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院在充分了解市场竞争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简化采购流程,拟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完成上述项目的采购工作,推荐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有管理经验且在市建筑工务署参考品牌库内A1档次的品牌代理企业作为参加竞争谈判的供应商。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1220日起至20181226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8 

  联系电话:15811838332   传真:28923733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38577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